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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工作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厅发[2006]76号
【发布日期】 2006-08-21
【实施日期】 2006-08-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工作管理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6]76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
  各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2006年7月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已基本结束。从报送的情况看,大部分保险公司能够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统计制度的通知》(保监统信[20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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