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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桓仁冰酒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14号)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17
【实施日期】 2006-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受理桓仁冰酒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14号)


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辽宁省、黑龙江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桓仁冰酒等11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初审机构

产品名称

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方政府界定保护范围的建议文件

标准或技术规范

1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桓仁冰酒

辽宁省桓仁县北甸子乡现辖行政区域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桓仁冰酒地域保护范围的函》,桓政[ 2006 ] 82 号

Q/BLB01-2004

《桓仁冰酒生产技术规范》

2

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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