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湖南、黑龙江等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为贯彻农业部《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财政资金补贴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6]13号)精神,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的监督管理,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委托我站组织开展水稻联合收割机补贴目录内产品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给予大力协助。 一、调查目的 全面深入地了解水稻联合收割机产品的质量状况、各生产制造企业的产品生产情况和用户对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意见,为国家制定水稻联合收割机的相关政策和引导企业改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调查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区域 本次调查的范围是列入国家财政资金补贴目录的水稻联合收割机。计划调查生产企业15家,34个型号,对10个半喂入机型各调查20台,共200台;对9个企业的24个全喂入机型,每个企业的产品调查数量为30台,共调查270台。总计调查数量为470台。按照联合收割机销售的分布情况,拟定江苏省以调查半喂入机型为主,黑龙江省以调查全喂入机型为主,湖南省兼顾半喂入和全喂入机型的调查。详见附表1。 调查内容是了解联合收割机可靠性、适应性和安全性情况(使用情况、故障情况、作业效率和售后服务质量等)。 调查的重点区域是江苏、湖南、黑龙江等主要联合收割机生产、销售的省区。 三、调查方法 按照调查内容采取作业现场观察、询问用户、填写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 为了便于统计分析,调查表中的各项调查内容采取选择回答和主要内容具体描述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既能统计量化,又能进行分析描述(见附表2)。 四、调查时间安排 质量调查工作于8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 8月中旬成立项目组,并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准备技术文件,进行质量跟踪前的技术准备(包括培训、统一调查方法等)。 8-10月,对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的产品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并开展对作业现场和用户的跟踪调查,我站和协作省的农机试验鉴定站共同派出质量跟踪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11月底,各省整理调查表进行统计汇总,编写调查报告,报送我站。 12月,我站对质量跟踪汇总资料进行分析,起草《2006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补贴产品质量跟踪调查报告》上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五、组织机构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制定项目整体方案、组织协调和工作质量保证工作,负责组织对各生产制造企业的产品生产情况调查,并参加各协作省的调查工作。江苏、湖南、黑龙江等省区农机试验鉴定站为项目协作单位,负责本省的用户调查和相关协调工作。为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各地工作,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良(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组员:李博强(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宋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蔡国芳(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田自祥(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秦恩彬(黑龙江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六、有关事项说明: 1、请各省鉴定站按照所调查机型,对照本省所销机型和销售数量,于8月25日前将本省的调查机型和调查数量传真至鉴定总站,由总站协调调整各省的具体调查机型和数量。 2、请各省鉴定站确定调查人员后,将调查工作负责人的联系电话、Email地址电告我站。 3、调查工作按照调查时间进行,并于2006年11月25日前,将质量跟踪调查报告、调查记录表报到农业部农机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