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援外成套项目技术资料移交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援外司《关于变更援外技术资料库管理工作承担单位的通知》(商援外司函[2006]274号)精神,自2006年6月1日起,原由中国友发国际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受托承担的援外技术资料库管理工作全部转交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负责。为规范援外成套项目实施企业项目技术资料移交工作,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承担援外成套项目的考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施工监理企业均应按照《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1999)外经贸援发第188号文]的相关规定和援外成套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限,按时将应全部整理完毕的技术资料移交我局援外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二、各单位在技术资料移交前,应详细填写援外技术资料移交书和明细表,其中移交书须加盖项目实施单位公章。援外施工(施工监理)企业移交书和明细表具体格式见附件(暂定),援外项目设计资料移交书和明细表格式请各考察设计单位参考施工及施工监理资料明细表格式自行调整。 三、各单位在移交援外项目技术资料时,应严格按照《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1999)外经贸援发第188号文]的相关规定对资料进行整理,包括将移交资料全部装盒,封面上注明盒内资料内容,每册资料须列明目录等。 特此通知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1.援外成套项目施工(施工监理)技术资料移交书 移交单位: 接收单位: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工程名称: 移交单位向接收单位移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共计 盒。 其中包括文字材料 册,图样资料 ,其它材料 ,另交竣工图光盘 张。(移交单位可根据资料具体移交内容进行调整) 附: 移交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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