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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0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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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发文字号】 劳社鉴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8-16
【实施日期】 2006-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0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劳社鉴发[2006]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按照《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10号)要求,2006年11月11日~12日将举行秘书等十四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并在9月份和11月份举行部分职业及等级的试验性鉴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全国统一鉴定电子商务师、网络编辑员采用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考试平台,企业信息管理师采用北京金谷田经济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考试平台,项目管理师以及试点的秘书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采用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考试平台。按照劳社厅函[2006]10号文中规定的考核方案,企业信息管理师的二级专业技能考试采用上机考试和纸笔作答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管理师的二级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综合评审采用纸笔作答撰写专题论文的形式;请各地在组织考生报名(报给考试平台的人数和部中心的数据必须一致)和配发试卷时给予注意。
  二、广告设计师职业的专业能力、综合评审考试的阅卷工作由各省级鉴定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阅,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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