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关于定购《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函 移函字〔2006〕第71号 各有关单位: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社会各界,特别是从事与移民工作有关的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广大移民群众学习贯彻《移民条例》,我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了《移民条例》单行本,出版印刷只收工本费,免费邮寄,每本3.50元。请从速订购。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