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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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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林计发〔2006〕157号
【发布日期】 2006-08-16
【实施日期】 2006-08-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根据财政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治贿(2006)1号)部署及要求,我局决定自2006年7月至2007年2月,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国家林业局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广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工作的程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加强监管,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任务是:各单位要认真查找管理制度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按照中央纪委和财政部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局本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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