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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油化工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人事部  
【发文字号】 国人厅发[2006]120号
【发布日期】 2006-08-14
【实施日期】 2006-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石油化工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继续教育)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总装备部司令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各地有关石油化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理事单位和有关会员单位:
  现将《石油化工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00六年八月十四日

石油化工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石油化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根据我国石油化工技术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2006年至2010年,在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计划每年开展知识更新培训6万人次左右,5年内培训中高级创新型、复合型人才30万人次左右。通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使石油化工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石油化工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国石油化工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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