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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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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基金字[2006]154号
【发布日期】 2006-08-14
【实施日期】 2006-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6]154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各基金托管银行:
  为增强基金管理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稳定经营和发展,增强基金份额持有人信心,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的规定,现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每月从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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