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东峰副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培训班上的讲话的通知 工商消字[2006]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年8月3日至9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培训班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举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现将王东峰副局长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 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国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培训班上的讲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王东峰 (2006年8月3日) 按照工商总局的部署,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培训班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这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又一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以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这次培训班,总局党组和王众孚局长十分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省、市、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和 12315机构的负责同志按时到会,积极参加培训;总局培训中心、消保局认真负责,进行了周密的组织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大力支持,提供了热情周到的服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胡伟同志亲临会议,并作了很好的讲话。这次培训班,安排一周时间,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将紧紧围绕“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主题,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专家、学者进行讲授和培训,并就贯彻落实总局党组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和交流。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这次培训班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对于全系统进一步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组一贯高度重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总局党组和全系统年度工作会议的部署,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推进商品准入改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努力维护市场消费安全和市场秩序,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 一是突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商品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自2004年以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266万户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14.3万件,有效地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先后组织实施了消防产品、糖精及含糖食品、建筑装饰材料、移动电话机、废旧显象管等商品的专项整治,有效维护了有关商品的经营秩序。 二是狠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商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食品等重要商品为重点,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实施商品分类管理,强化商品质量监测,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从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仅2005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对900余种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据全国31个省级工商局对 185个城市的1335家经销单位销售的食品质量监测数据统计,其监测综合合格率为76%,其中奶制品合格率与上年相比提高了16.72%。北京、上海、福建、湖南、山东、山西等省、市工商局分别召开了商品质量监管专题会议,江苏省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大会,从而有力推动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三是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商品准入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按照总局的部署,各地积极推进监管制度改革和监管方式、方法的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市场准入、商品质量监测和商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狠抓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工作,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高。全国31个省级工商局、91%的市(地)级工商局、85%的县 (区)级工商局和75%的工商所已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并督促指导17.8万户食品经营企业、132.5万户食品经营个体户、8.8万家超市和 2.9万个集贸市场建立了相关商品准入制度。不少地方还积极推进商品协议准入制度和场厂挂钩、场店挂钩制度建设,辽宁、四川、河北、浙江、湖北、广东、广西、天津、江西、黑龙江、河南、重庆、云南、陕西、新疆等省、市、区工商局都建立了商品准入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