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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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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财政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财发[2006]362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商财发[2006]362号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商务信息服务是以城乡市场、企业和社 会公众为服务对象,以收集发布商务信息为方式,以促进国内城乡流 通、发展对外贸易为主要目的,以公益性、非盈利性为基本特征的公 共服务产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是指以完成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工作,在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的专项资 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共财政、统筹安排、政府采 购、合同管理、科学决策、追踪问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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