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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受理进口荷兰牛精液申报及启用相关卫生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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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质检动函[2006]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8-08
【实施日期】 2006-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受理进口荷兰牛精液申报及启用相关卫生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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