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下一阶段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06]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目前,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已完成本科二批录取工作,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进行本科三批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从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看,各地今年在继续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和录取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录取更加顺利、规范、有序。为做好下一阶段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今年招生工作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