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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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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人发〔2006〕152号
【发布日期】
2006-08-07
【实施日期】
2006-08-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卫办人发〔2006〕152号
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积极推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切实加强西部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西部卫生事业发展,2006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了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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