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能、内设处室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6〕43号 局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调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内设机构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84号)精神,我局内设职能机构由5个增加到6个,即:办公室(财务司)、人事教育司、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医政司、科技司、国际合作司,行政编制数(70名)及正副司长职数(18名)不变。为适应中医药工作的形势,进一步履行好我局的职责,现对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能、内设处室和人员编制做如下调整: 一、办公室(财务司) 主要职能: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会议组织、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值班、保卫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研究拟定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与协调中医资源配置;编制部门预算;组织拟定中医机构建设、装备标准;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新闻宣传、报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扶贫、援藏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