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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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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国家专利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03
【实施日期】
2006-08-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开展2006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国防专利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根据《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号)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开展2006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关于年检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各地方知识产权局)以及国防专利局应当于200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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