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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请和推荐2006年“中国畅销品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产字〔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实施日期】 2006-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请和推荐2006年“中国畅销品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中央企业,各进出口商会: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商务部自2006年起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这是商务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旨在整合现有工作和政策资源,实现品牌工作内外贸结合,统领商务领域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商务工作质量和水平。品牌评价、促进、推广和保护体系建设,是“品牌万里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品牌评价体系是“四大体系”的前提和基础。开展“中国畅销品牌”的评定,目的在于宣传培育一批我国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品牌,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和对品牌的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对自主品牌的认知与支持氛围。为顺利开展2006年“中国畅销品牌”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申请和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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