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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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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国科发计字〔2006〕330号
【发布日期】 2006-07-31
【实施日期】 2006-07-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计字〔2006〕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国家科技计划。973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公共安全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在世界科学发展的主流方向上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为未来高新技术的形成提供源头创新,提升我国基础研究自主创新能力。
  为加强973计划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现将制定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的管理,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73计划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主要支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领域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973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公共安全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在世界科学发展的主流方向上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基础,为未来高新技术的形成提供源头创新,提升我国基础研究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制订973计划管理办法。科技部负责973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973计划的管理原则:
  (一)坚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强调自主创新、鼓励学科交叉、实现重点突破。
  (二)坚持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相结合的立项制度,坚持“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研究团队,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工作。
  (四)坚持规范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完成结果实施绩效考评。
  第五条 973计划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加强对经费的监督检查,计划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科技部负责973计划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
  (二)制定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规定;
  (三)编制年度计划,发布申报指南;
  (四)负责申报受理、建立备选项目库、立项、评审评估、结题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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