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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农药延续核准企业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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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28
【实施日期】 2006-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2006年农药延续核准企业名单(第一批)


  经审核,现将2006年第一批农药企业延续核准名单公布如下:
  一、同意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延续核准其农药原药生产资格。同意滨海县农药厂等4户企业延续核准其农药制剂生产资格。
  二、本次农药生产企业延续核准有效期为5年,五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
  三、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得将厂房、生产设备、分析检测设备、污水处理装置等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逾期未通过延续核准的企业其获得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自动取消。
  四、通过延续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质不准转让,企业更名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公示。未经更名备案并公示的企业将不具备合法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
  五、本次延续核准的企业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为:原药企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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