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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经验交流会材料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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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办字[2006]第47号
【发布日期】
2006-07-25
【实施日期】
2006-07-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经验交流会材料的通知
办字[2006]第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及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精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定于2006年9月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经验交流会,总结和交流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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