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文件培训班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0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研究探讨社区中医药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我局定于2006年8月上旬在湖南长沙举办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文件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解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中有关中医药内容和政策; (二)研究探讨社区中医药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二、时间与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