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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严禁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发〔2006〕284号
【发布日期】 2006-07-21
【实施日期】 2006-07-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关于严禁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通知
卫办发〔2006〕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单位,部属(管)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关爱女孩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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