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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卷烟品牌许可生产质量保障通则》和《卷烟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准则》两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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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办综〔2006〕330号
【发布日期】 2006-07-21
【实施日期】 2006-07-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卷烟品牌许可生产质量保障通则》和《卷烟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准则》两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烟办综〔2006〕330号
 
 
各省级工业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卷烟品牌许可生产质量保障通则》(YC/T198-2006)和《卷烟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准则》(YC/T199-2006)(以下简称两项行业标准)已于今年2月23日由国家局批准发布并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行业改革、推动行业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和建设资源节约型行业的关键时期发布的两项十分重要的行业标准。为更好地推进两项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项行业标准的重要意义
  这两项标准均适用于卷烟生产企业。《卷烟品牌许可生产质量保障通则》是集行业部分重点卷烟生产企业实施“大品牌”战略的主要经验,通过精选优化和科学整理并系统验证而形成的,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有效规范卷烟品牌许可生产经营活动,推动优势品牌做大做强,保障多点生产同一规格卷烟质量和风格的一致,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支撑作用,也是科学、公正、客观地检验和评价相关工作质量、推进优势品牌稳步发展的重要手段。
  《卷烟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准则》是一个综合、系统的清洁生产评价体系,评价指标涵盖烟草资源、能源的利用,废弃物的控制和环境管理等要素,近30项量化指标。标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有效地利用资源和减少环境污染为主题,突出源头控制,通过清洁生产的绩效评价,引导企业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减少成本、保护环境,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撑,进而为建设资源节约型行业奠定基础。
  认真组织贯彻两项行业标准,对推进国家局实施大品牌战略,推动以品牌为纽带,实现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的企业联合重组,落实国家局党组提出的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建设创新型行业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项行业标准的重要性,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并部署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认真组织两项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抓好落实
  1.国家局科教司、运行司联合组织行业层面的贯标工作;各省级工业公司要部署、组织所辖企业的贯标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各卷烟生产企业是贯标的主体,更要把两项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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