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山县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公司)党委(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和《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宜发[2006]8号)文件精神,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我县乡(镇)领导班子将进行换届。为切实做好这次乡镇换届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这次换届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是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始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对于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推动全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兴山“两个走在前列”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换届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完善制度、增强整体功能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切实改进干部考察工作,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把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完成“两个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积极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配备的有关政策规定 此次换届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