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纪要》的通知 建质防函[2006]9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建设部于2006年7月11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纪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