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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切换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银办发[2006]171号
【发布日期】 2006-07-20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切换方案》的通知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新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新系统与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以下简称老系统)的切换工作应于2006年7月底完成。自2006年7月3日开始,新系统已先后在天津、四川、上海、浙江、福建五省(市)进行试点切换,从2006年7月26日开始,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系统切换工作。为确保系统切换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新系统切换方案》(见附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老系统切换是一项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系统工程,需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
  二、各单位应参照《新系统切换方案》制定本系统或辖区切换方案及实施细则。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将相关方案上报至人民银行总行,各地方性金融机构按属地原则上报至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或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三、新系统投入运行时间不长,有些问题尚未暴露出来,有些功能仍需改进和完善,各单位应积极使用新系统,并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及时反馈人民银行总行(反馈流程详见《新系统切换方案》)。
  四、各单位要把好上报数据质量关,并将数据质量管理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地方性金融机构,并督促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  附件: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切换方案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新系统)是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以下简称老系统)基础上升级扩建而成的集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加工、提供为一体的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系统。2006年6月底,新系统实现所有中资、外资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全国联网,所有联网单位在全国范围内的存量数据已加载入库并实现每日在线增量报送。7月中上旬,新系统完成天津、四川、上海、浙江、福建5省(市)试点切换工作。新系统基本满足各联网单位对信贷征信的需求,具备新老系统全国切换条件。
  一、系统切换工作目标
  在2006年7月底完成新老系统全国范围内的切换工作,停止老系统的贷款卡发放及管理和信息查询服务,利用新系统发放贷款卡,进行贷款卡管理,并通过新系统向所有联网单位提供信贷征信查询服务,全国所有数据上报机构应实现T+1向新系统报送数据(即当日发生业务次日上报,下同)。
  二、系统切换安排
  为保证系统平滑有序切换,采用分批切换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
│ 批次  │ 老系统停止  │  新系统启动  │              地区               │
│    │  服务时间   │  服务时间  │                              │
├────┼────────┼────────┼──────────────────────────────┤
│第一批 │7月25日17点   │7月26日8点   │北京、重庆、江苏、山东、湖北、安徽、湖南          │
├────┼────────┼────────┼──────────────────────────────┤
│第二批 │7月27日17点   │7月28日8点   │广东、河南、江西、山西、吉林、黑龙江、辽宁、陕西、河北、新疆│
├────┼────────┼────────┼──────────────────────────────┤
│第三批 │7月30日17点   │7月31日8点   │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宁夏、甘肃、青海、海南   │
└────┴────────┴────────┴──────────────────────────────┘
  三、系统切换保障措施
  为保证新老系统切换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有效解决切换过程中遇到的业务和技术问题,分别成立切换工作业务支持小组和技术支持小组。
  业务支持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基础数据、信贷数据加载入库;建立信息跟踪机制,随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并形成固定格式的统计汇总文档,并对每项工作进展进行跟进;负责对系统切换过程中出现的业务问题予以确认并及时解决;负责在切换全过程提供业务支持服务;负责督促、指导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机构提高数据质量。
  技术支持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维护新系统稳定运行;负责各联网机构的网络联通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系统查询、使用情况;负责对系统切换过程中出现的软件、网络问题予以确认并及时解决;负责在切换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对每项工作进行详细记录。(业务和技术支持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1)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主要工作
  1.机构和用户管理。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应在征信中心为本级机构授权后,于2006年7月25日前组织完成辖内各级用户的建立和授权工作,同时,为辖区内各金融机构授权。
  2.贷款卡发放及管理。人民银行各发卡点应在本地区系统切换日前完成机器的配置准备(配置参数见附2)。自切换日开始,停止老系统的贷款卡发放及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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