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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防止巴西南大河州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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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87号
【发布日期】 2006-07-20
【实施日期】 2006-07-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为防止巴西南大河州新城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687号)

 
  2006年7月5日,巴西农牧食品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巴西南大河州(Rio Grande do Sul)发生新城疫。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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