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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防范假美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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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银发[2006]254号
【发布日期】 2006-07-19
【实施日期】 2006-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出现的假美元案件,特别是“精制假美元”案件,呈上升势头,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也给一些商业银行带来程度不同的经济损失。所谓"精制假美元",是区别于一般造假手段,与以往发现的普通假美元完全不同的一种假美元,其特点是制版精良,印刷精细,纸张和油墨几可乱真,难以识别,危害很大。现就做好防范"精制假美元"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商业银行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柜台一线的堵截力度
  商业银行在防范假币工作中处于最前沿的位置,是堵截假币的重要防线。因此,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反假货币工作。
  (一)加强对临柜人员反假货币知识与技能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假美元发案集中,假美元收缴量较大城市和边境口岸地区商业银行一线柜台人员的培训,及时准确地堵截假币。
  (二)商业银行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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