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建设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稽办函(2006)2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各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天津、上海、重庆市规划局、房地局: 根据2006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为全面推动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稽查制度,规范建设稽查工作,我办起草了《关于加强建设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06年8月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办。请将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zyy8524@sohu.com,或传真至010-58934164。 联 系 人:朱宇玉 联系电话:010-58934291 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关于加强建设稽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各省建立健全建设稽查制度,实施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大建设稽查力度,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建设稽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建设稽查工作,加大对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风景名胜区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力度,有利于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