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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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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19
【实施日期】
2006-07-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3】6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组织申报2006年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与范围
1、支持淮河流域、三峡库区等重点流域和地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重点治理地区的项目。
2、支持已经纳入建设规划、目前还未启动的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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