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1~2005年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国粮办政〔2006〕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2001年,国家粮食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8号)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精神,制定了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五年来,全国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粮食系统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粮食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公平竞争、活而有序的粮食市场氛围正在形成。2006年是实施“五五”普法的第一年,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实现、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