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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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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政法发[2006]274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卫政法发[2006]274号
 
 
  卫生标准与卫生政策、卫生法规共同构成卫生行政管理和卫生行政执法的基础,是各类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执业,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技术依据。建国以来,国家已发布实施了1800余项卫生标准。为推动卫生标准全面、正确实施,保证卫生标准在为人民群众健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方面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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