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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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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综发〔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7-14
【实施日期】
2006-07-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卫办综发〔2006〕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06)14号)精神,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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