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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发展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13
【实施日期】 2006-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发展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驻粤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办事处),广东保险学会:
  近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印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险业的一项中心任务。为切实做好《若干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若干意见》的重大意义
  《若干意见》的发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开启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史上新的篇章。《若干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南,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阐释了当前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中国特色保险业的重要功能、作用和地位,指明了当前保险业发展改革的前进方向、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国保险业发展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若干意见》的出台,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改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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