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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核动力厂设计中除火灾和爆炸外内部灾害的防护》导则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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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06〕39号
【发布日期】 2006-07-13
【实施日期】 2006-07-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核动力厂设计中除火灾和爆炸外内部灾害的防护》导则征求意见的函
国核安函〔2006〕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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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完善我国核安全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核动力厂火灾和爆炸以外的内部灾害防护的设计,我局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设计中除火灾和爆炸外内部灾害的防护》(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是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 IAEA)安全标准丛书No.NS-G-1.11“Protection against Internal Hazards other than Fires and Explosions in the Design of Nuclear Power Plants”编制的,现发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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