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标准审查规范》的通知 卫政法发[2006]271号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对卫生标准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卫生标准编制水平,保证卫生标准制修订质量,根据《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制定了《卫生标准审查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七月十三日 卫生标准审查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卫生标准质量,规范卫生标准审查工作,根据《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卫生标准的审查。 第二章 审查机构及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