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人事系统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促进人事系统公务员队伍和人事工作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培养一批适合政府需要的高素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参与高校MPA研究生教育工作。根据《2006-2010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各开办一个人事系统MPA研究生班,每个班设两个专业方向,先行试点,以后每年逐步增加招生数量及专业类型。 在人事系统逐步开展MPA研究生教育,是“十一五”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组织提高人事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有计划调整人事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加强人事干部能力建设、提高人事部门的管理效能的重要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有计划、有比例地选派人事干部参加人事系统MPA研究生在职教育。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根据人事部的中心工作、人事系统对人才的需求,今年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人事系统招收一个班(30人),设两个专业方向:“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管理”和“公共组织薪酬管理”;委托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人事系统招收一个班(30人),设两个专业方向:“政府机构绩效管理与评估”与“公共组织薪酬管理”。 二、教学模式 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学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核心课程,按照教育部规定课程教学,由高校负责;第二阶段专业课程,紧密结合人事部中心工作开展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教学,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和高校共同承担;第三阶段撰写论文,根据人事部的中心工作,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下达论文题目,学员根据自己的专业定向选题研究,论文答辩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与高校共同完成。通过三个阶段的教学,为人事系统培养专业型的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工龄3年以上的人事系统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6年7月3 1日),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二)符合招考条件的政府机关人事部门公务员须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三)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报省级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四、网上报名时间 截止时间:2006年7月26日。 五、报名办法 详见两校招生简章(附件1、2),也可上网址查询下载: (一)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址: http://www.mparuc.edu.cn 咨询电话:010—62513886 (二)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网址: http://gs.xjtu.edu.cn 咨询电话:029-82665934 029-82668031 请接到此通知后,尽快将通知精神转发本地区、本部门人事部门,积极做好人员推荐和选送工作,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010—84633903 王克刚 010—84653903 高桂萍 电子邮箱:wkg47@126.corn
人事部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2006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招收400人。 一、专业介绍 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是一种正式的研究生教育,目前以在职学习为主。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是全国第一批拥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之一。中国人民大学MPA拥有目前全国最好的生源,招生人数连续五年总规模名列全国第一;MPA生源中公务员人数占90%以上。自2001年以来,先后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建设部、卫生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部委,河南、山西、内蒙古、河北、山东等省(自治区),青岛市、广州市、贵港市、珠海市等城市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为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培养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