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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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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疾控发[2006]269号
【发布日期】 2006-07-11
【实施日期】 2006-07-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关于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疾控发[2006]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巩固无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工作成果,落实好《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急性弛缓性麻痹(以下简称AFP)病例监测与管理工作,确保维持无脊灰状态各项策略措施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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