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和统一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通告 为树立短消息类服务统一的标识和形象,方便用户记忆和使用短消息类服务业务服务接入代码,便于社会和政府监督短消息类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简化移动网用户向固定网用户发送短消息的拨号方式,科学规划短消息类服务号码资源,促进我国短消息类业务健康长远发展,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28号令),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整和统一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工作,并为此制定了《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编号规划》、《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申请、分配、使用和收回管理办法》、《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调整实施框架方案》等三个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和三个文件主要内容一并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目前包括短消息(短信)服务接入代码和多媒体信息(彩信、彩E)服务接入代码。 二、本次调整范围为固定网和移动网使用的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调整后,短消息类服务提供者在不同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上使用统一 “106”号段的号码(具体规划见《短消息类服务接入码编号规划》)。 三、调整工作安排 本次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调整工作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月31日止。调整期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服务接入代码的申请和分配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短消息类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为“SP”,包括从事短信息服务业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短消息类服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提供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的党政、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可在信息产业部的网站上下载相关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范围内使用的服务接入代码向信息产业部申请。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使用的服务接入代码向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针对不同情况,具体代码申请分配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06年7月31日至8月18日): 受理对象:已由基础电信运营商分配接入代码,并向用户提供服务,希望新接入代码的后四位与原用的接入代码具有一致性的SP。 分配原则:所申请的代码与其他SP的申请不产生冲突,则分配其所申请的代码;如果产生冲突,启用冲突解决机制;因有冲突而未获得申请代码的,可在此阶段后期在相应号段未分配的号码中选择。 时间安排:2006年7月31日至8月11日受理服务接入代码申请; 2006年8月14日至8月18日核配接入代码并公布。 2、第二阶段(2006年8月21日至9月8日): 受理对象:已由基础电信运营商分配接入代码,并向用户提供服务的SP。 分配原则:按照“原代码先启用先选择”的原则,允许在规定的号段内尚未分配的代码中自行选择。 时间安排:2006年8月21日至9月1日受理服务接入代码申请; 2006年9月4日至9月8日核配接入代码并公布。 3、第三阶段(2006年9月11日以后): 受理对象:所有SP(包括前两个阶段未申请代码的SP和新增SP)。 分配原则:电信监管部门按照随机分配的原则为申请者核配服务接入代码。 (二)关于网络调整准备工作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至2007年10月31日,基础电信运营商与SP进行网络改造、割接测试、相关智能卡更换、手机终端软件升级等网络调整准备工作。 (三)关于新代码启用 1、全国新代码的统一正式启用时间为2007年10月31日零点,各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在该时间点同时统一正式启用新接入代码;正式启用新代码后,移动网用户向固定网用户发送短消息时,可以不需加拨“106”前缀。 2、新代码启用后,设置三个月拦截期,网络对用户发往原接入代码的短消息进行拦截,同时系统向用户发送改号通知短消息,时间为2007年10月31日零点至2008年1月31日零点。拦截期内用户发送到原服务代码的短消息不计通信费和信息费。 四、调整工作的要求 (一)SP应积极配合此次接入代码的调整工作,按时向电信主管部门申请新的服务接入代码,并积极配合相关基础电信运营商做好相关网络调整、割接测试等调整准备工作;要与合作的手机终端设备厂商一起协商,制定周密的方案,积极做好部分终端设备软件升级工作。 (二)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商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根据要求完善具体网络调整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对网络实施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务使方案细致、周密;集中专门力量,积极组织、协调接入本网络的SP,做好设备的升级改造、网络测试等工作,做到万无一失,确保调整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三)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和SP要在调整过程中,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用户咨询和投诉,设立专门服务机构,负责解答和解决好用户在调整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妥善处理可能产生的用户争议等问题。 (四)整个调整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为保证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基础电信运营商和SP应充分了解此次调整工作的政策和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措施、密切协作,积极做好各项调整工作的准备,保证调整工作稳妥进行,确保调整期间正常提供业务,将对用户的影响缩减到最小,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五、调整期间需请用户注意和配合的事项 (一)使用短消息类服务的用户应注意了解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调整安排和原代码与新代码具体变化的宣传,使个人使用的短消息类服务业务不受影响。 (二)使用手机终端或智能卡中已内置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业务用户,请根据各相关基础电信运营商或SP和手机终端生产厂商的通知,及时进行更换智能卡或手机终端软件升级;如未对手机软件升级和换卡,届时仍可通过手动方式拨新的接入代码继续使用相关业务。 (三)此次调整工作是全国统一行动,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调整可能暂时会对部分用户带来一些不便或产生一定影响,但从长远讲将有利于广大用户使用、记忆和分辨服务主体,请广大用户给予充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附件: 1、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编号规划 2、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申请、分配、使用和收回管理办法 3、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调整实施框架方案 附件1: 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编号规划 (信息产业部 2006年6月) 目录 1 编号范围 2 编号原则 3 编号规划 1 编号范围 本编号规划适用于我国公众电信网中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规划。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申请者包括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提供商、提供短消息类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基础运营商等。每个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标识一个服务提供者主体。 本编号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我国公众电话网编号中“1061~1069”号段的号码,即在我国《电信网编号计划(2003年版)》中分配给“短信业务提供商代码”的号段。 注:本规划所称的短消息类服务目前包括短消息(短信)服务、多媒体信息(彩信、彩E)服务等。 2 编号原则 (1)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是电信网码号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其相关的编号规划遵守《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28号令)的相关规定。 (2)应使码号资源容量具有延续性和扩展性,满足业务增长对码号资源的需求。 (3)对于非经营性的短消息类服务,在同时提供电话服务和短消息类服务的情况下,已有的电话接入号码可以同时用作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电信网编号计划(2003年版)已经规划的号码中,可以同时申请用作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的号码具体包括以下号段:100XX、11183、11185、119、110、122、123XX、120、955XX。96XXX号段原则上不作为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确定。 (4)应尽可能保证编号的规律性,以便于用户使用和业务开展。 (5)应提高码号资源的利用率。 (6)应保持编号规划在较长时间内的整体稳定性。 3 编号规划 接入代码采用不等位长编码,不同用途的号码位长不同。每个短消息类服务提供主体获得1个服务接入代码后,根据业务的需要可以扩展使用,扩展后总位长视基础运营商网络支持情况而定。我国公众电话网编号中“1061~1069”号段用于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具体的规划如表1所示。 表1 1061X~1069X(X=0~9)号段的规划 ┌────┬───────┬──┬──┬──┬──┬─────────┬──┬──┬──┬──┐ │ X │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 1061 │ 备用 │ ├────┼─────────────────────────────────────────┤ │ 1062 │ 省内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 │ ├────┼──┬────────────────┬──────────────────┬──┤ │ 1063 │省内│ 备用 │ 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 │省内│ │ │非经│ │ │公益│ │ │营性│ │ │性短│ │ │短消│ │ │消息│ │ │息类│ │ │类服│ │ │服务│ │ │ 务 │ │ │接入│ │ │ │ │ │平台│ │ │ │ ├────┼──┴────────────────┴──────────────────┴──┤ │ 1064 │ 备用 │ ├────┼─────────────────────────────────────────┤ │ 1065 │ 基础运营商自营业务 │ ├────┼─────────────────────────────────────────┤ │ 1066 │ 跨省/全国范围内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 │ ├────┼─────────────────────────────────────────┤ │ 1067 │ 备用 │ ├────┼─────────────────────────────────────────┤ │ 1068 │ 备用 │ ├────┼───────┬────────────────┬─────────────┬──┤ │ 1069 │跨省/全国范围 │ 备用 │跨省/全国性非经营性短消息 │跨省│ │ │内非经营性短消│ │ 类服务 │/全 │ │ │息类服务接入平│ │ │国范│ │ │ 台 │ │ │围内│ │ │ │ │ │公益│ │ │ │ │ │性短│ │ │ │ │ │消息│ │ │ │ │ │类服│ │ │ │ │ │ 务 │ └────┴───────┴────────────────┴─────────────┴──┘ 【说明】 1、 表1中提到的有关名词的含义为: “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是特指向用户提供的短消息类服务除了收取通信费外,还允许收取信息费。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的提供者须取得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提供服务的地域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省内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以及跨省/全国范围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 “基础电信运营商自营业务”是指基础电信运营商作为短消息类服务提供者主体以自己名义和品牌向用户提供的短消息类服务。 “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是特指向用户提供的短消息类服务只收取通信费,不能收取信息费。根据提供服务地域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以及跨省/全国范围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提供这类服务的主体分为: ·为其他主体向用户提供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提供统一接入到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的第三方平台,提供第三方平台的主体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提供公益性短消息类服务的主体; ·其他提供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的主体。 2、1062号段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提供的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等长8位,即形如1062XXXX(X=0~9)。该号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规划、分配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重用。 3、1063号段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提供的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该号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规划、分配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重用。其中: ·10630号段用于为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提供接入的第三方平台,等长8位,即形如10630XXX(X=0~9)。可扩展用于标识接入在平台后的内容提供主体,管理位长为8位。 ·10631~10634号段,备用。 ·10635~10638号段用于省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等长12位,即形如1063YXXXXXXX(X=0~9,Y=5~8)。 ·10639号段用于省内公益性短消息类服务,等长8位,即形如10639XXX(X=0~9)。 4、1065号段用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自营业务,管理位长为8位,由信息产业部统一规划。在跨省或全国范围内提供的自营业务代码由信息产业部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