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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医发〔2006〕133号
【发布日期】 2006-07-07
【实施日期】 2006-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6〕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网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护患者用药权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于2005年8月下发《关于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细菌耐药监测网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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