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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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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应急发〔2006〕134号
【发布日期】 2006-07-07
【实施日期】 2006-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办应急发〔2006〕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规范国家救灾防病的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准备地掌握救灾防病工作相关信息,保障救灾防病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在总结2003版《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发的《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我部制定了《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2006年8月1日起实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该规范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卫生应急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七日

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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