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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中开展劳动竞赛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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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文字号】 总工发[2006]39号
【发布日期】 2006-07-05
【实施日期】 2006-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金沙江流域水电工程建设中开展劳动竞赛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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