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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出租汽车行业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05
【实施日期】 2006-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出租汽车行业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


  今年上半年,国家出台了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政策,适当提高了成品油价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适当提高出租车运价水平、加收燃油附加、减免行政性收费及给予临时性补贴等多种方式疏导油价提高的影响,保持了出租车行业的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为确保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政策的顺利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全国开展对出租汽车行业收费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方式和时限
  此次对出租汽车行业收费重点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分级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以省市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各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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