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共青团中央关于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发[2006]39号
【发布日期】 2006-07-03
【实施日期】 2006-07-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关于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
中青发[2006]39号
 
 
  普法工作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法律的普及工作。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历次开展的五年普法规划中,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和青少年成长成才需要,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