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国粮办展〔2006〕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中国粮油食品(集团)公司,有关中央级粮食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十一五”粮食科技发展指导意见》(国粮展(2006)63号),增强粮食科技成果中试转化能力,根据科技部和财政部《关于发布<2006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字(2006)36号)要求,现请你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组织申报2006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运用充分考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地域性强、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重点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区域试验、中间试验、生产性试验与示范,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转化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科技成果与经济的结合,支持对象以涉农科技型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同时,转化资金用于鼓励科研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