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印发《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人事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人厅发〔2006〕87号
【发布日期】 2006-07-03
【实施日期】 2006-07-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林业局,副省级市人事局、林业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继续教育)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总装备部司令部,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有关企业、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有关会员单位:
  为推进林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实施,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要求,现将《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局
二○○六年七月三日

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林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人事部《专业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