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财税[2006]126号
【发布日期】 2006-09-01
【实施日期】 2006-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