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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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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3号
【发布日期】 2006-05-25
【实施日期】 2006-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启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86号局长令发布),规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国家认监委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启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四种形式:
  计量认证证书: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颁发,使用CMA标志;
  审查认可证书: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颁发,使用CMA标志;
  验收证书:对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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