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保险业“五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保监发〔2006〕72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我会制定了《保险业“五五”普法规划》,现将规划下发,请遵照执行。为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特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确保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 二、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的“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于2006年7月31日前将规划和“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联络员名单上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三、各单位要在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的具体工作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普法工作的开展。 联 系 人:中国保监会法规部李凤英 联系电话:66286319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保险业“五五”普法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