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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征求《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讨论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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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29
【实施日期】 2006-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征求《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讨论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疾病控制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疾病控制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做好消除麻疹工作,我局组织专家起草了《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讨论稿)》,现下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并于2006年7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给我局。联系方式:传真010-68792357,电子邮件地址:epiddc@moh.gov.cn。
  《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讨论稿)》电子版文件可以在我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  附件:
全国2006-2012年消除麻疹行动计划
(2006年6月 征求意见稿)

 
一、背景
继人类消灭天花之后,消灭脊髓灰质炎即将成为现实。世界卫生组织(WHO)美洲区已于2000年消除了麻疹,欧洲区、东地中海区和我国所在的西太区也分别提出2007年、2010年和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
消除麻疹是指麻疹发病率小于1/100万(不包括输入病例);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输入病毒导致的麻疹暴发病例数小于100例,流行持续时间小于3个月。麻疹病毒只有一个血清型,抗原性稳定,人感染后可以产生持久的免疫力,人是唯一宿主,且有安全有效的疫苗可以预防,理论上和技术上消除麻疹是可行的。WHO美洲区成功消除麻疹的经验也证实了这一点。
我国的麻疹控制取得了很大成绩。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深入开展,麻疹发病迅速下降,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与计划免疫前的1978年相比,发病率与死亡率降低了95%以上,其中1995年麻疹报告发病率降至5/10万的历史最低水平。但此后麻疹发病呈现上升趋势, 2005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发生了麻疹流行,报告病例近13万,报告发病率达10/10万,流行地区包括常规免疫工作薄弱的西部省份和流动人口较多的东部发达省份。目前麻疹仍是威胁我国儿童健康和生命的最主要的传染病之一。
2005年WHO西太区提出了消除麻疹的目标,我国对此目标做出了承诺,消除麻疹成为免疫规划工作的又一重大挑战。为实现承诺,促进免疫规划工作发展,明确我国控制和消除麻疹的策略与措施,指导各地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2012年实现消除麻疹目标。通过消除麻疹工作促进免疫规划工作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巩固和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县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
2、在入托、入学儿童中,有明确2剂麻疹疫苗接种史的比例不低于95%;
3、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4、麻疹暴发疫情调查率和血清学确诊率均达到100%;
5、以省为单位麻疹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下时,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80%以上;
6、建立国家、省、市三级麻疹实验室网络,网络实验室达到WHO认证标准。
三、技术策略和措施
(一)麻疹疫苗免疫预防
提高人群免疫保护水平,减少麻疹易感人群是消除麻疹的关键。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表明,要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人群麻疹免疫力应达到并保持在95%以上。提高人群免疫接种率是基础,可以通过加强常规免疫服务和开展麻疹强化免疫等措施实现。
1、做好麻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工作,达到并保持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
(1)确保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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